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喀纳斯悠久的历史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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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人在新疆 添加人:人在新疆 添加时间:2008-7-4 21:28:45

      据史料记载,布尔津隶属阿勒泰地区,古称蒙古西部草原。历代建制均属中国地方政权,秦代与两汉时期均属匈奴,三国时期属鲜卑,魏晋南北朝时期属柔然,隋唐时期属突厥。元朝,属元朝中央政府管辖。明代,属卫拉特部首领管辖。清代,以满族为代表的中国中央王朝统辖蒙古草原和西域。清政府在漠北、阿勒泰山设乌里雅苏台将军府、科布多参赞大臣行使军政权力。同时,分编旗、盟、佐领,建立起一个严密的社会组织推行政令。清光绪三十年(1904年),科布多、阿勒泰分治,设阿勒泰办事大臣,归清廷理藩院节制,布尔津归阿勤泰办事大臣管辖。1559年8月,在布尔津县城召开了首次各族各届人民代表会议,选举产生首届人民政府县长由热夏提.阿布勤满金(哈萨克族)。1951至1954年,建立了区乡政权。当时全县划分为3区12乡43村。第一区(冲乎尔区,设五个乡):河东乡、河西乡、哈流滩乡、禾木河乡、哈纳斯乡(现已更名为喀纳斯乡)第二区(杜来提区,设三个乡):巴扎尔乡、杜来提乡、喀拉塔勤乡第三区(哈太区,设4个乡):恰尔巴克乡、阔克铁列克乡、阿克吐别克乡、哈太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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